關於合邦 產品資訊 合邦動向 投資人專區 菁英招募 聯絡我們

合邦電子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四年股東常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2015-03-23

發言時間

16:45:29

發言人

林逸洲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79-5222

主旨

合邦電子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四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2015-03-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巿園區二路11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一○三年度累計虧損報告。
(四)本公司一○三年度私募普通股案執行情形報告
(五)修訂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六)本公司減資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承認本公司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本公司擬以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二)修訂本公司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三)修訂本公司之「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本公司補選董事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說明: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
104年4月2日起至104年4月13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30075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巿園區二路11號4樓,電話: 03-5795222﹞。


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Phone No.:886-3-5795222
8F., No.11, Yuanqu 2nd Rd., East Dist., Hsinchu City 300, Taiwan (R.O.C.)
Copyright © AVID ELECTRONICS CORP.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