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2 |
发言日期 |
2021-11-19 |
发言时间 |
13:41:41 |
发言人 |
林逸洲 |
发言人职称 |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
(03)579-522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三季合并财务报告,经签证会计师出具 保留结论加继续经营有关之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之核阅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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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款 |
第 30款 |
事实发生日 |
2021-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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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事实发生日:110/11/02 2.会计师查核意见全文: 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鉴: 前言 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国110年9月30日之合并资产负债表,暨民国110年 7月1日至9月30日及110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并综合损益表、合并权益变动表及合并 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财务报告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汇总),业经本会计师核阅竣 事。 依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及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并发布生效之国际会计 准则第34号「期中财务报导」编制允当表达之合并财务报告系管理阶层之责任,本会计 师之责任系依据核阅结果对合并财务报告作成结论。 范围 除保留结论之基础段所述者外,本会计师系依照审计准则公报第65号「财务报表之核阅 」执行核阅工作。核阅合并财务报告时所执行之程序包括查询(主要向负责财务与会计 事务之人员查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阅程序。核阅工作之范围明显小於查核工作之 范围,因此本会计师可能无法察觉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认之重大事项,故无法表示 查核意见。 保留结论之基础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国110年9月30日采用 权益法之投资,系依该等被投资公司同期间未经会计师核阅之财务报告为依据,其民国 110年9月30日之资产总额为新台币(以下同)542仟元,占合并资产总额之0.25%;负债 总额为0仟元,占合并负债总额之0%;其民国1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及110年1月1日至9月 30日之综合损益总额均为0仟元,均占合并综合损益总额之0%。 其他事项 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国109年第3季之合并财务报告系由其他会计师核 阅,并於民国109年11月2日出具保留结论之核阅报告,备供参考。 保留结论 依本会计师核阅结果,除保留结论之基础段所述该等被投资公司财务报告倘经会计师核 阅,对合并财务报告可能有所调整之影响外,并未发现上开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有未依照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及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并发布生效之 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期中财务报导」编制,致无法允当表达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民国110年9月30日之合并财务状况,暨民国1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及110年1月 1日至9月30日之合并财务绩效及合并现金流量之情事。 继续经营有关之重大不确定性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国 110年9月30日 止之待弥补亏损计754,619仟元,已超过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阶层所采行之改善财务及降低亏损对策,请参阅合并财务报告附注三十一(二)之 说明,惟该等情况显示合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经营能力仍存有重大不确 定性。本会计师未因此修正核阅结论。 3.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联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4.签证会计师姓名及核准签证文号1: 签证会计师:詹定勋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金管证审字第1000021827号 5.签证会计师姓名及核准签证文号2: 签证会计师:邱云超 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核准文号:金管证审字第1080334034号 6.会计师查核(核阅)报告日:110/11/02 7.因应措施:无。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