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1 |
发言日期 |
2022-05-05 |
发言时间 |
17:36:58 |
发言人 |
林逸洲 |
发言人职称 |
总经理 |
发言人电话 |
(03)579-5222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办理减资弥补亏损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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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款 |
第 11款 |
事实发生日 |
2022-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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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1/05/05 2.减资缘由:为弥补累积亏损、改善财务结构及配合未来营运发展需要, 本公司拟办理减资。 3.减资金额:新台币758,271,980元 4.消除股份:75,827,198股(含私募普通股股70,251,452股) 5.减资比率:84.78746147% 6.减资后股本:新台币136,048,910元 7.预定股东会日期:111/06/16 8.预计减资新股上柜后之上柜普通股股数:1,000,398股 9.预计减资新股上柜后之上柜普通股股数占已发行普通股比率 (减资后上柜普通股股数/减资后已发行普通股):7.35322% 预计减资新股上柜后之上柜普通股股数为1,000,398股,比率为7.35322% 10.前二项预计减资后上柜普通股股数未达500万股且未达25%者,请说明 股权流通性偏低之因应措施: 本公司待减资完成后,藉由财务结构之改善及净值提升,再依相关法规办理 私募普通股公开发行以改善普通股流通性偏低之情事。 11.减资基准日: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一.本公司拟办理减资以改善财务结构,减资比例约为84.78746147%,嗣后如因 股本变动影响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数造成减资比例发生变更,则实际减资比例以变动 之比例为准。本次减少之股份按减资换发股票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股东持股比例 计算,即每1000股减资后约换发新股股数为152.1253853股,本案将另行呈报股东 常会讨论后检送主管机关办理申报生效事宜。 二.减资后未满一股之畸零股,股东得自减资换票停止过户日前5日起至停止过户日 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整股之登记,未拼凑或拼凑后仍不足一股 者,按面额折付现金计算至元为止(元以下舍去),其减少总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权 董事长洽特定人按面额认购之,参加股票划拨股东之畸零股款将做为划拨手续费。 三.本次办理减资案将俟111年股东常会决议通过并呈奉主管机关核准后,拟授权 董事会订定减资基准日、减资换股作业计画、减资换股基准日、新股上柜日及其 他事宜并另行公告之。如因本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法令变更或主管机关审核要求 及其他相关未尽事宜致减资比例因此发生变动而须调整时,拟提请股东常会授权 董事会依公司法或其相关法令规定全权处理之。 四.本次减资换发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有股份相同。 | ||||
